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产业资金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18〕6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经研究制订了《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 (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望各镇(街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结合项目任务和资金额度,抓紧部署,加强申报信息公开工作,尽快将通知内容广泛告知各家庭农场。指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填写好《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该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验收、督查及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要根据《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规程》(苏财绩〔2017〕1号)规定,严格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确保绩效目标设立合理、可实现、易考量。各镇(街道)要对申报的项目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9月24日前将《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一式3份报市委农办。 联系人:农工办政策研究科 俞希 联系电话:86860845。
附件:1. 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1 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家庭农场)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1、江阴市范围内经农工办认定、获颁证书的家庭农场。2、进入《江阴市2018年家庭农场拟建项目库》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范、示范和服务带动作用强的家庭农场优先扶持。3、获评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的优先扶持。4、申报项目的建设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项目支持内容。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建设和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类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 三、申报材料。1、《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原件);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原件)。项目验收时除以上两个材料外,还需提交发票(复印件)、建设合同(复印件)、建设前后比对照片等项目实施资料;家庭农场认定证书(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生产经营收支记录简表(有生产经营收支记录簿的还需提供生产经营收支记录簿复印件);注册商标(有注册商标的提供复印件); “三品一标”证书(有“三品一标”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四、项目评审程序。家庭农场将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后,由农工办联合财政局组织评审组对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和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在“江阴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天。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单位后,由农工办、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农委备案。 五、资金补助办法。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补助。每个家庭农场一次性奖补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场省级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入的80%。 联系人:市委农办政策研究科俞希,86860845。
附件2 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
支持方向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经农业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
一、实施地点 (同项目申报文本,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及区位草图,所有项目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不得用单个坐标点代表。)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五、绩效目标 可参照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围绕产出和效果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单位)绩效目标和对应评价指标,原则上绩效目标和对应评价指标不少于3个。
备注:1.目标值是设立的绩效目标的实现值,应尽量量化(数值加单位表示),难以量化的按照分级分档的方式设定(如优、良、中、差等);2.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值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3.标准值是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或完成水平的预期值,是对绩效目标完成结果进行评价的考量尺度。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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