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8〕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经研究制订了《2018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望各镇(街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结合项目任务和资金额度,抓紧部署,加强申报信息公开工作,尽快将通知内容广泛告知各项目主体。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填写好《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该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验收、督查及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各镇(街道)要对申报的项目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9月24日前将《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一式3份报市委农办。 联系人:市委农工办政策研究科 俞希 联系电话:86860845。
附件:1. 2018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1 2018年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1、江阴市范围内经农工办认定、获颁证书的家庭农场。2、生产经营规范、示范和服务带动作用强的家庭农场优先扶持。3、规模适度、农场主年富力强,具备农业技术或农业经营管理专业知识。 二、申报材料。1、《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原件);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原件)。项目验收时除以上两个材料外,还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家庭农场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评审程序。项目主体将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后,由农工办联合财政局组织评审组对农村土地流转项目实施方案和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在“江阴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天。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奖补单位后,由农工办、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农委备案。 五、资金补助办法。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项目每个项目主体补助不超过3万元。 联系人:市委农办政策研究科俞希,86860845。
附件2 2018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
支持方向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经农业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
一、实施地点 (同项目申报文本,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及区位草图,所有项目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不得用单个坐标点代表。)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五、绩效目标 可参照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围绕产出和效果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单位)绩效目标和对应评价指标,原则上绩效目标和对应评价指标不少于3个。
备注:1.目标值是设立的绩效目标的实现值,应尽量量化(数值加单位表示),难以量化的按照分级分档的方式设定(如优、良、中、差等);2.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值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3.标准值是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或完成水平的预期值,是对绩效目标完成结果进行评价的考量尺度。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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